每年5万儿童死于意外,未成年人身故保额将上调至50万元!

2015-8-1 10:18| 发布者: 保险传播| 查看: 2081| 评论: 0|原作者: 李立伟|来自: 微信:ciibbs

摘要: 对于以死亡为赔付条件的未成年人身保险,不再受10万元保额所限制。例如,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保险金额不得超过20万元;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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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最高可保50万

保监会昨日对外披露《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对于以死亡为赔付条件的未成年人身保险,不再受10万元保额所限制。例如,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保险金额不得超过20万元;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50万元。据悉修订后将于明年起实施。

☉1999年规定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额总额不得超过5万元。

☉2002年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地的这一保险金额上限提至10万元。

☉2011年将全国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额统一上调为10万元。

《征求意见稿》表示,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或被保险人死亡时合同的现金价值,合同约定的航空意外死亡保险金额,合同约定的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保险金额等不受限额。
第一个数字:儿童健康

根据国际儿童肿瘤学会调查显示,每3分钟就有1名儿童死于癌症。恶性肿瘤已经成为除意外创伤外,造成儿童死亡的第二大原因。在我国,儿童肿瘤的发病率近十年每年都以2.8%的速度在增加,每年新增恶性肿瘤患儿达到3到4万。

第二个数字:儿童意外

《新京报》7月17号报道,中国每年有近5万名儿童死于意外伤害。在有关部门对全国11个城市4万多名少年儿童进行的调查中显示,我国每年有20%~40%的儿童因意外伤害身故、残疾或进行医学治疗。儿童意外伤害,已成为当今最严重的社会、经济、医疗问题之一。

常见少儿险购买顺序

A、学平险(在校生由学校统一购买);

B、意外伤害险;

C、医疗险重大疾病险教育金给付险;

D、投资理财险(家庭经济较好的可考虑)。

1幼儿时期(0~6岁):

由于新生儿死亡几率大,学龄前儿童抵抗能力差,容易得一些流行性疾病,而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险种一般医疗赔付比例不高。所以建议多买些住院医疗补偿型的险种。

2小学时期(7~12岁):

由于意外伤害隐患很大,应适当增加意外险的投入,并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考虑未来教育金的储蓄。当然如果家庭条件很好,应该在孩子出生后不久就考虑未来教育金的储蓄,这样每年保费负担可以减少。

3少年时期(12~18岁):

如果此时还没有买教育类的保险产品,可以不必局限于少儿险,因为一些针对成人的险种14岁以上就可以购买。这类险种中,宜选择返还时间间隔短的分红产品,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替代教育金给付。当然,也可以考虑缴费和支取都非常灵活的万能寿险。这类险种不仅有保障性,还有很高的投资性。大人孩子都可以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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