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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报:5月被确定为保险宣传月

阅读提升 阅读提升 2112 人阅读 | 0 人回复 | 2009-05-20

近日,中国保监会下发通知,要求各保监局、保险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稳步推进新《保险法》的宣传工作。今年5月被确定为保险宣传月,5月最后一周为全国性的保险宣传周。

保监会将新《保险法》的宣传分为三阶段。

第一阶段为4月到5月,广泛动员和全面启动。动员全行业认真学习新《保险法》的法律全文,逐步弄懂、吃透法律精神,牢牢把握新法的精髓和亮点;全面启动新《保险法》的宣传工作,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把新《保险法》的有关内容和公司在诚信服务、依法合规和认真维护客户利益方面的工作、措施和案例结合起来,广泛宣传出去。

通知明确,5月为保险宣传月,5月最后一周为全国性的保险宣传周。各地还可以根据实际,继续组织宣传(服务)日活动。有关单位还可以组织专家对新《保险法》进行研讨、座谈,宣传新《保险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第二阶段为6月到9月中旬,专题宣传。这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是,组织好专题宣传活动,结合保险业发展实际,加强典型宣传和案例教育,进一步丰富宣传手段,提高宣传效果。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结构调整,充分报道学习、贯彻新《保险法》过程中经验和成绩,重点加强对客户的法律知识宣传,自觉接受客户的监督。

第三阶段为9月下旬到10月,全面实施后的重点宣传。这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是,抓住新《保险法》中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和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等内容,认真做好投保提示、理性消费、正当维权等方面的宣传活动;为新《保险法》全面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推动保险业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各保险公司要按照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发现和总结本公司在依法合规、诚信服务、保护客户利益方面的典型材料,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进一步提升行业形象。同时,要统一制作新《保险法》宣传折页,通过销售队伍面向广大投保人进行宣传。

保监会要求行业内各单位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加强检查、改进服务。注意形成考核评估机制,及时总结宣传成果和宣传经验,不断把新《保险法》的学习宣传活动引向深入。要进一步规范保险理赔程序,提高理赔效率;要着力解决市场反映突出的问题,完善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工作机制;要加强信息披露,通过社会监督促进保险行业改进服务质量。(来源:中国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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