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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报告] 互联网保险合规性问题研究

研究报告 研究报告 980 人阅读 | 0 人回复 | 2020-06-14

“互联网+保险”的科技融合孕育了互联网保险业务,而作为新兴事物,互联网保险的合规性问题一 直是监管的难题。本文分析了我国互联网保险主客体界定与社会普遍认知撕裂、统一监管与碎片化运营方 式相互排斥、合同生效要式与契约必要流程难以完备、信息数据集合高需求与网络安全强治理目标不一致、 类保险衍生物创新与监管范围划定进退失据等五大合规性问题,并结合发达国家经验与我国实际,提出了对 应的政策建议。


一、我国互联网保险合规性问题的溯源、提出与意义
(一)我国互联网保险合规性问题的溯源与提出
(二)我国互联网保险合规管理的重大意义
1.依法治国大背景下的应有之义。
2.新常态下互联网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3.维护我国保险行业声誉的有效措施。
4.杜绝监管套利行为的必要制度构建。
二、互联网保险合规性问题现状分析
(一)主客体界定与社会普遍认知撕裂
1.互联网保险主客体界定。
2.我国互联网保险的社会普遍认知。
3.互联网保险的官方定义与社会普遍认知存在撕裂的原因。
(二)统一监管与碎片化运营方式相互排斥
1.互联网保险统一监管与碎片化运营方式的纵向相互排斥。
2.互联网保险统一监管与碎片化运营方式的横向相互排斥。
(三)合同生效要式与契约必要流程难以完备
(四)信息数据集合高需求与网络安全强治理目标不一致。
1.互联网保险创新的信息数据集合高需求。
2.我国网络安全的强治理。
(五)类保险衍生物创新与监管范围划定进退失据
三、发达国家相关经验借鉴
(一)发达国家互联网保险合规管理的经验
1.美国模式
2.英国模式
3.日本模式
(二)发达国家互联网保险合规管理共同特点
四、我国互联网保险合规性问题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适时修订调整规章,由行业自律组织构建规范与术语体系
(二)实施分类分层合规管理
(三)全面实现合同签约人工智能化
(四)建设互联网保险个人信息数据统一管理平台
(五)加强监管协调性,划定明晰的类保险衍生物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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